直流電源裝置在變電站為控制回路、信號回路、事故照明回路、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遠動終端(RTU)以及逆變電源等提供可靠的直流電源,對保證變電站所有一、二次設備的安全運行起著重要作用。蓄電池組作為直流電源裝置中的重要支柱地位舉足輕重,在電網出現較大事故時,整流電源裝置的交流電源往往失去,這樣蓄電池組成為唯一的直流電源的提供者,成為保證直流不全停的最后一道防線。
1安裝前檢測對蓄電池進行外觀檢查 1.1殼體應無變形、裂紋、損傷,密封良好、外觀清潔。 1.2蓄電池的正、負極柱必須極性正確,并應無變形。 1.3連接條、螺栓及螺母應齊全,無銹蝕。 1.4檢查蓄電池是否有漏液現象;安全閥是否良好。 1.5蓄電池安裝應平穩,間距均勻,排列整齊;連接條及蓄電池抽頭的接線應正確,螺栓應緊固。 1.6接、拆放電引線時,應把蓄電池負載測試儀上斷路器斷開后,方可進行,嚴禁帶負荷接拆放電引線。 1.7蓄電池的引出線應標明正負極的極性,正極為赭色(紅色),負極為藍色。 1.8在充電過程中,應經常觀測蓄電池負載測試儀及蓄電池情況,房子異常發生。 1.9在放電過程中,處理蓄電池負載測試儀故障時,應斷開蓄電池負載測試儀與直流系統的聯絡開關,將檢修設備的各方面的電源斷開,取下保險。工作前必須驗電。禁止帶直流負荷處理蓄電池負載測試儀故障。 1.10蓄電池的內阻測試。實際測試結果應與制造廠提供的阻值一致,允許偏差范圍為±10%。 2 2.1進入施工現之前,應組織有關人員對現場設備進行實地勘察,了解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2.2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計劃,報總工程師及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 2.3全體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認真學習安全預防措施。 2.4需穿戴個人好安全防護用品。 2.5各單只電池連接前及匯流條安裝前需核對極性正確無誤。 2.6工作時戴絕緣手套,使用絕緣工具。 2.7搬運電池時,應有兩人一起搬運,穿耐滑的鞋子。 2.8拆除的包裝箱,應放在一起,不能亂丟亂放。 2.9嚴禁在禁火區內室內使用明火、電動工具、電焊機及可能發生火花的物品。 2.10在充電前期應檢查電池安全閥是否正常。 2.11按照施工圖紙核對好電纜的型號、規格及安裝單位接線位置。 2.12使用的電動工具均應有絕緣手柄,電動工具必須接地。并應設監護人。 2.13在屏內工作要精力集中,防止盤架和設備碰頭及掛傷臉部。 2.14嚴防交直流回路混接,引起直流回路接地、短路和設備損壞。 2.15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人員的安全職責。 2.16現場材料堆放整齊有序,安全措施應完好。 2.17進入現場待工作票辦理完畢后,做好安全措施,值班人員在需更換的設備處掛上“在此工作”標示牌,允許開工以后方能開始工作。 2.18做好“安全、技術、環境三交底”。 2.19帶電工作時,應有專人監護,帶絕緣手套,站在絕緣墊上,使用絕緣性能可靠的工具,防止直流電源短路、接地及誤碰帶電的元件、設備和回路。 2.20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2.21施工現場嚴禁動用明火,需要時辦理動火工作票。 2.22施工人員嚴禁操作運行設備。 2.23在施工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后,方可進行工作。 2.24工作時著裝應符合檢修規定和要求。 2.25工作開始前應與調度部門取得聯系辦理相關工作票,工作完畢要及時向調度及主管部門匯報,結束工作票。 2.26電池接線中防止短路灼傷人員,防止直流觸電。 2.27運輸搬運設備時中防止碰傷人員。 2.28交流回路工作中防止人身觸電、電弧灼傷。 2.29在對蓄電池進行測試時防止蓄電池爆瓶及火災。 3危險點及控制措施 序號 危險點 控制措施 1 不能使用沒有絕緣防護措施的工具 使用絕緣工具或使用絕緣膠布對工具導電暴露部位進行包裹 2 工作服不能有金屬扣或金屬拉鏈 使用沒有金屬扣或金屬拉鏈的工作服 3 直流母線上工作,直流母線上是否有接地 提前進行測量,注意有無接地 4 電池短路灼傷人員,直流觸電 防止電池短路灼傷人員及直流觸電 5 防止接線時極性接反或發生短路現象 工作時有專責監護人進行監護,監護人得不參加工作 6 直流失壓、短路、接地 增強工作責任心 7 發生誤接線、誤碰觸、誤整定 增強工作責任心,做到四不傷害 4改造計劃 4.1對原蓄電池組進行100%全容量放電,區分出合格電池與不合格電池(做好標記)再次對原蓄電池組進行充電。 4.2拆除原有舊蓄電池組。 4.2.1 拆除原有舊蓄電池組,拆除之前應紙上標注好各引線位置及各路電纜用途名稱,每路連接線的正、負極性;拆除時應有專人監護,拆下后的線頭用絕緣性能良好的黑膠布包扎好,放置屏下面的電纜層;工作中應處處都要小心謹慎。 4.3安裝新蓄電池。 4.3.1把新蓄電池安裝到確定的位置上。 4.3.2按廠家安裝規范的要求,對屏體蓄電池用25mm2多股銅芯線可靠連接。 4.3.3將充電裝置與蓄電池組并列(合上相應的開關)。 4.3.4全面檢查、調整、核對充電機各項參數,巡查蓄電池組。 4.3.5根據DL/T 724-2000《電力系統用蓄電池直流電源裝置運行與維護技術規程》6.3.3條規定對全組蓄電池進行一次100%全容量核對性充放電試驗,以便檢查蓄電池實際容量與標稱容量的差值及離線試驗。 4.3.6對新蓄電池充電。 4.3.7對新蓄電池進行一次動態放電試驗(沖擊試驗)檢查蓄電池是否存在連接不可靠的隱性缺陷,沖擊試驗后把蓄電池充好。 4.3.8再次對新蓄電池進行均衡充電。 4.3.9待新蓄電池充電穩定后,對整組蓄電池進行一次內阻測試,并與廠家提供的數據進行比對。 4.3.10新蓄電池組投人試運行,結束工作票,寫出竣工報告,報請主管部門組織三級驗收后,新蓄電池組投入正式運行。 1設備選型及配置 蓄電池容量配置要合適。既要考慮變電站的經常性直流負荷,又要考慮交流失電后變電站事故照明的負荷,較適宜的蓄電池配置容量是8~10h的放電率。絕不能將不同廠家和不同容量的電池安裝在一起使用。 電設備配置的兩組工作電源要分別來自兩臺站用變壓器,且變電站一般要配置一臺發電機,防止站用交流失電時間過長造成蓄電池過放電。 擇高質量的具有實時監控和智能化管理功能的主充電設備模塊。運行維護人員能通過監控器的實時數據隨時了解直流系統工作狀況,同時要有足夠的備用模塊,當主充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備用模塊應能夠自動投入使用,以保證蓄電池不因模塊故障而造成過放電。 2投入使用前注意事項 如果蓄電池擱置時間超過三個月,在投入使用前一定要進行補充電,一般規定為按單體電池(2V系列)2.23~2.27V/只充電,最大充電電流不超過0.25C10A,充電至電流穩定3~6h不變。 運行參數設置。浮充電壓、均充電壓、溫度補償系數、轉均充數據、轉浮充數據、交流過壓值、交流欠壓值以及充電限流值等這些參數對于蓄電池正常運行都非常重要,這些參數的設置必須嚴格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規定,并且應根據所在變電站經常性直流負荷等實際情況與廠家溝通。 3日常工作項目 環境溫度對蓄電池的放電容量、壽命、自放電、內阻等方面都有較大影響。雖然開關電源有溫度補償功能,但其靈敏度和調整幅度畢竟有限,因此環境溫度極其重要。運行維護人員每天須檢查蓄電池室環境溫度并做記錄,同時蓄電池室溫應控制在22~25℃之間,這不僅可延長蓄電池的壽命,還能使蓄電池具有最佳的容量。此外,為成套充電電源的溫度補償功能而裝設的溫度感應探頭也應定期檢測其準確度。 每天檢查蓄電池的浮充電流是否在合格范圍內并做記錄。當蓄電池的浮充電流突變時應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 每月應測一次電池單體電壓及終端電壓。 如發現個別電池(2V系列)浮充電壓低于2.18v/單體時,應對電池組進行人工轉換均衡充電,充電方法為:25℃時2.30V/單體,需24h;或25℃時2.35V/單體,需12h,均充后若仍不能恢復正常的電池應盡快聯系廠家處理。端電壓是反映電池工作狀況的重要參數,所以測量電池端電壓不能只在浮充狀態,還應在放電狀態下進行。 為保證電池有足夠的容量,每年要進行一次容量恢復試驗(即大充大放),讓電池內的活化物質活化,恢復電池的容量。 在蓄電池不均衡性較大、較深度地放電后,或運行三個月時,都應采用均衡的方式對電池進行補充充電。 電池運行期間,每星期須檢查一次蓄電池的接線螺栓有無發熱現象,每月須檢查一次蓄電池的外觀有無異常變形,每半年須檢查一次連接導線、螺栓是否松動或腐蝕污染,松動的螺栓必須及時擰緊,腐蝕污染的接頭應及時清潔處理。 對蓄電池的檢查測試記錄數據應妥善保存,每運行半年,需將運行的數據與原始數據進行比較,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結束語 END 通過對電池故障原因的分析研究,證實蓄電池故障是有規律可循的,并通過一些切實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大大提供蓄電池運行維護水平和大幅降低蓄電池運行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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